对老龄化的认识和思考
老龄化并会产生惯性,从而使治理理念和价值立场的匡正成为治理转型的首要条件。立足于对当前
人口老龄化及其治理研究中的认识误区归纳,以及对形成这些误区的机制剖析,并联系现有实际,本文认为以下几个方面是当前治理部署中所不可回避的议题。
(一)在重新定义老龄的基础上支持引导“积极老龄观”构建
WHO在2002年向联合国提交了“积极老龄化(Active Aging)”行动框架,联合国将其推广为全球行动纲领并不断发展之。其概念内涵相对全面地回应了历来老龄认识误区和理解偏差,目前已逐渐成为国际社会最具共识的老龄社会政策框架。
“积极老龄化”内建“健康”“保障”和“参与”三支柱,三者互构而共生。
有效的“参与”必以“健康”和“保障”为基础,而同时“参与”的成果则又以更好的“健康”和“保障”为诉求。
这一方面使“积极老龄化”不再局限于老年人群体而成为一个全人口全生命周期的议题;另一方面,对于老年人群体而言,“积极老龄化”亦不仅重视“老有所养”或“
老有所依”,更强调“老有所用”和“老有所为”。
中国政府较早即对“积极老龄化”做出了反应和本地化解读,“和谐社会”“包容性增长”与“共建共治共享”等宏观治理理念亦涵盖其逻辑内涵,尤其随着人口老龄化成为我们新的
基本国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一项长期
发展战略。
“积极”首先框定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价值定位,其要务在于“积极老龄观”的构建,强调“全生命周期”理念,不仅使整个社会积极对待老年人和老龄化,也要引导老年人建立自强自立观以积极面对老年生活。
从某种意义上讲,“积极老龄化”的构建核心以及老龄认识误区的消解关键均植根于 传统老龄定义的突破。
传统老年和老龄定义均以简单的时钟年龄(或生理年龄)为基线,即将60或65岁及以上人口视为老年人,并多与
法定退休年龄相挂钩,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退休”与“衰老”相等同的社会认知。
事实上,联合国自1956年起推行该标准时的中国
人口预期寿命仅为43.7岁,而截至2018年这一数字已变成77.0岁,尤其随着健康水平的提升以及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的变化,老年人群体的属性及特征一直在发生着潜移默化的改变,而社会的主流观念却仍未随之及时更新,已到亟待重塑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