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突然离职可以扣除工资吗

如题所述

如果员工突然离职,老板可以扣除工资。
1、员工离职未造成老板损失的,不得扣除工资;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通过扣除工资赔偿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3、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4、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5、试用期突然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扣工资,但双方没有约定的不能通过扣工资来补偿损失;
6、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员工离职的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协商解除、固定期限届满、员工提出解除等;
2、经济补偿:在一定条件下,员工离职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如被非法解雇;
3、工资支付:法律规定员工在离职时应获得截至离职日的工资支付;
4、社会保险处理:员工离职后,其社会保险关系可能需要进行转移或终止;
5、档案和证明材料:离职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提供离职证明及相关档案材料。
综上所述,如果员工突然离职,老板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工资作为赔偿,但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另外,如果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支付用人单位的费用和直接经济损失等。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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