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伤认定书就能停工留薪吗

如题所述

有工伤认定书就能停工留薪。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时,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一段时间;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应按正常出勤支付待遇。停工留薪期的长短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在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延长期限同样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以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工伤鉴定尚未完成,职工也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无需等待工伤认定书下发。
工伤保险的权益保障:
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享受医疗费用的报销;
2、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程度,工伤职工在一定时间内享有按原工资收入全额支付的待遇;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工伤导致的伤残,根据伤残等级,职工可获得一次性补助金;
4、伤残津贴:对于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5、工伤康复服务:提供职业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帮助工伤职工尽快恢复劳动能力;
6、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时,其遗属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书是停工留薪的前提,职工在此期间可以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出勤支付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可延长,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工伤鉴定尚未完成,职工也可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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