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关于对员工罚款有规定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04
1、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服劳动者工资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单位对职工的处罚有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其中,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2、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7、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综上所述,有时候员工会因为工作疏忽失误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有的企业设立奖励和惩罚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员工罚款。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也没有法律依据。一般来说,公司对员工处罚措施有警告、撤职及开除等。通过罚款来加强管理并不是一个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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