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时间跟家长道歉,买了牛奶零食,又带孩子去市医院检查上药,医院也说没事,对方家长就一定要去烧伤医院治疗,去了烧伤医院,那得护士说上药一个星期,我说给拿十天的药钱,对方家长不要,一定要让我跟着治疗到孩子脸上一点疤没有了才行,我就不知道对方家长这样要求我是否合理吗?
我第一时间跟家长道歉,买了牛奶零食,又带孩子去市医院检查上药,医院也说没事,对方家长就一定要去烧伤医院治疗,去了烧伤医院,那得护士说上药一个星期,我说给拿十天的药钱,对方家长不要,一定要让我跟着治疗到孩子脸上一点疤没有了才行,我就不知道对方家长这样要求我是否合理吗?
追答这样的心理可以理解,毕竟大家的孩子都是各家的宝贝,但是这样的要求不符合现实,如果只是抓伤,怎么会需要烧伤医院治疗?那专科医院实在太多了,再去脑科医院检查,再去皮肤医院治疗,这就不是一种合理的解决方式。实在不行,对方要求太多,你无法满足,那你可以要直接建议对方走法律程序。因为报警,警方是协商一次性解决,上法院打官司,法院也是一次性判决,没有这样遥遥无期的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