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投资策划

建筑工程投资策划包括哪些内容?
什么是项目代建?

  一个建设项目从计划建设到建成投产,一般要经过建设决策、建设实施和交付使用三个阶段。其主要步骤是:

  1.项目建议书。

  项目法人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和建设单位所在的城镇规划的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发展需要,经过调查、预测、分析,编报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对拟建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作条件等方面的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进行方案比较,推荐最佳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国家规定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准确性,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否则将对项目进行重新决策。

  3.初步设计。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设计概算即为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确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投资突破设计概算时,经上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4.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批准后,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施工图设计。

  5.年度投资计划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准后向主管部门申请列入投资计划。

  6.开工报告。

  建设项目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提出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批准后即可进行项目施工。

  7.竣工验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项目按批准的内容完成后,符合验收标准,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移交手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营性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需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后,由主管部门报国家计委审批立项,初步设计由国家计委或主管部门审批。经营性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含5000万元),非经营性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不含3000万元)的,需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均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对于投资额较小的单项新建或扩建工程,可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的必要性的投资估算报告,直接编报项目初步设计,具体投资限额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经营性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非经营性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竣工验收工作,由国家计委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限额以下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进行。

  项目代建

  工程项目代建制度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是由项目出资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代建人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并按照建设项目工期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人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其特点是由过去工程自管型的小生产管理方式向项目专业化转变,项目的工程技术及管理手段也趋于现代化。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这样代建制才在我国逐步推行。

  一、代建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规不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虽然规定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但目前,国家尚未建立项目代建制配套的法律、法规,相关部门亦未制定相应的操作细则。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致使项目代建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甚至处于无序状态。如没有对代建人授予相应的法律地位,代建合同的主体和主体之间的关系不清晰,代建人在履行代建职能时,难以正确地把握工作的范畴和职责,代建人在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中没有法律授予的地位。再如代建制度是一种民事委托关系还是行政委托关系尚未有明确的说明,合作双方背反的期望目标便对建设工程项目产生各种不利的影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扯皮、纠纷、责任推卸等情况时常发生。等等这些,对于代建制度的顺利推行是十分不利的。

  (二)机制不活。目前代建企业大都隶属于政府部门,有些由一些行政富余人员,这个明显带有垄断色彩的行为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得天独厚的效果,但由于他们的存在,公司的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改革因无规定而迟迟无法开展,且长期的机关作风使得他们的思想观念与现代企业的发展、创新精神格格不入。虽然根据政府体制改革的要求,代建企业正在准备改制,但从整体看,政企不分、产权不明、责权不清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代建制企业与相关政府部门的裙带关系,这种机制自然形成一种行业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限制了竞争。代建市场处于发育期,代建主体少,尤其缺少经验丰富、水平高的代建企业,还未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这将极大的阻碍代建企业的市场竞争,影响代建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管理不严。应该说,代建制是政府将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的全部管理职能通过委托转交给以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的代建企业来执行,代建企业向政府业主负责,各项目承包企业向代建企业负责,两者均以合同方式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这就使得行政权力寻租的难度加大。对“代建制”项目,政府主要把握产业政策和宏观决策,项目具体执行实施依靠市场机制管理,有助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行为,减少“三超”现象。代建制下,政府不直接与建设项目的其他当事人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施工承包商等打交道,与之打交道的是接受政府授权作为一个实体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它代理政府对项目进行协调和管理。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培育代建市场、制定规则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而不是直接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活动。实际上并非如此。目前,项目的业主看似政府,而实际就是今后的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充当业主。代建企业与项目使用单位的经济利益也未完全割断,这些致使投资失控,“三超”现象大量存在。同时,在项目代建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对代建企业也缺乏应有的监督。如笔者最近对一代建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该项目代建单位--某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存在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力,施工单位非法转包、层层分包、违规承包工程,项目招标、代建、监理单位同属一个主管部门等问题,给工程质量造成安全隐患。还存在项目资金管理不严,挤占业主建设资金、施工单位大量使用虚假发票、白条及无发票支付货款等。违规金额占工程概算总额的39%。

  (四)素质不高。目前的代建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代建没有明确的代建资质,有的以其他建筑类资质代替代建资质,代建人、代建资质的选择具有任意性。如笔者审计一代建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中,有300万元是为申报咨询甲级资质而虚增的,直接影响到代建工程管理质量。同时,项目管理人员知识面偏窄,综合协调管理能力较弱,尤其是经济、商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和能力不足,缺少项目经理、复合型人才。并且代建企业的人员组织结构不合理,考核机制也尚未健全,而且培训经费缺乏,缺少专门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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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18
前期的一些方案和预算 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 前期的设计。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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