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面的。占地方面

法律题
。餐厅占的是单位的房子,几年来不交房租,只叫水电。与单位签过份合同:单位若用地时,餐厅经营者则无偿搬走。。。。请问这个合同中的无偿有用效么。打官司能让单位补偿么。补偿的依据标准。。
请懂法的人讲解,我才大一,谢谢。

从你提供的信息看,单位是房子的所有权人,餐厅是承租人,这是可以肯定的。没有别的信息,从提供的信息看,纠纷发生的解决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的终止期限,则属于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但要给对方合理的时间,补偿一般不会发生,参照合同法就可以解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