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别人的房子,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让我来交,合理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如题所述

这是你的疏忽,你在买他房子的时候就是知道他的房子是要交物业管理费的,那么你在办手续的时候就要到物业上去查询有没有欠费,现在的情况是你和业主之间的民事纠纷,你可以交了钱然后拿去给原业主报销,也可以先去找他要了钱再来交,这两种方法都面临一个问题,也就是你们已经成交,他不认账的话你就可以告他(如果他欠了很大一笔,值得你为此付律师费的话),这件事和物业管理公司是没有关系的,因为他们是不会知道你们之间买卖的过程及进展程度的。物业管理只管房屋及周边的附属设施以及维修等情况,不过你也可以请物业配合你,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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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08
这个不是合理不合理了。你买房子之前就应该查清楚该房屋所欠的费用,而房屋的费用是随房子走的。不是随人走的。你已经是该房屋的产权人了。那么你就要缴纳这笔费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1-08
当然不合理,在过户前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原房主来承担
第3个回答  2010-01-08
虽然不合理,但物业找你也有道理。
关键是你们交易时没有交接清楚,也没有找物业部门核实和更改业主资料,物业当然找你,因为你现在是业主。
第4个回答  2010-01-08
这是不合理的
买完房子过完户都需要物业交接,既:前房主把交房日期之前的物业费交清。
入住之前的费用不由你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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