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判后,拟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如题所述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法律分析
一般而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即对什么行政行为不服,那么只要直接起诉作出这个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就可以。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即如果对原来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却支持了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那么起诉的时候就要一起将原机关、复议机关一起作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人对复议决定不服,那么此时只有复议机关是被告。另外,如果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那么提起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两个选项,可起诉复议机关,也可起诉原行政机关,即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如果是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行为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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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9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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