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天没上班就算自动离职吗

如题所述

这个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
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在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但是,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自2008年1月15日废止。理由是被《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取代。
所以现在已经不能以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作为依据了,只能看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是否有相关规定,一般单位员工手册上就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在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这个约定是法律上是可以得到承认的。但是也有很多企业将旷工自动除名缩短到5天或者10天的。也正常的。
最新劳动合同法上是没有这规定的,楼主还是看看公司的规章制度吧。15天了,你自己急什么呢?自己不上班,还要急啊。应该到公司说明情况啊,你这样不上班,也不打招呼的,算怎么回事呢?有很多事情,因为逃避或者不作为,后期会有很多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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