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每天的上班时间平均达到了14小时以上,这合法吗?

如题所述

不合法,超出劳动法对工作时间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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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3
有些私人企业以利益为重,多数会选择加班或者两班倒的形式。这些不受法律约束,工人累了可以请假或者辞职。
没其他更好的办法,投诉也没用的。
第2个回答  2019-04-03
单位违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拒绝。根据《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你可以要求加班工资,也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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