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否缴纳营业税?

如题所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2]191 号)文件规定:
(1)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
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对于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投资方不用缴纳营业税,对股权投资再
转让的情况也不用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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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9
企业将土地使用权投资给另外一个企业,属于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如果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不征收营业税;如果取得固定的利润,按照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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