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颖上2016年前超生的小孩怎么处理,还要罚款吗

安徽颖上2016年前超生的小孩怎么处理,还要罚款吗

  安徽省2016年起实行新的计生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
  在此之前家庭生育二孩子女的,只要没有事先办理二孩准生证,都是属于违反计生政策的超生,当事人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
  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并且颁布实施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条 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二十一条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登记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附送双方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需要进行病残儿鉴定的除外)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签发生育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四十五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超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倍的,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递增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六条借收养、代养、送养、寄养名义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违法生育处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1-31
第四十五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超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倍的,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递增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依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本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所以旧的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废止,不得再用。只能使用新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而只有四十五条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本条仅规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处罚,所以以前是不追究的。然而某些律师和县级部门答复都是征收,那是因为这些部门工作人员不懂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0-25
  你应该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
  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这就意味着此前的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还会按现行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的。你可查阅该条例。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