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常见的,特别是部分热门车型,如果不同意新车的装修,就不想买车。捆绑销售包括强制上牌、代理担保、代理保险、汽车装饰及其他产品的捆绑销售。按道理,消费者有权决定自己是否接受这一条款,但畅销书车型不要说捆绑销售,有些是追加销售,你买裸车,你不接受合同条款,预计不能买车。这种事是不存在的。消费者要么被动接受,要么改变车型,要么提出不满。
奔驰4S店在显眼的位置,经销商不得不显示奔驰金融公司的名字,或者顾客以提供奔驰金融公司金融服务为由收取费用。公约表示绝对不允许捆绑销售。如果在奔驰4S店买车,出现服务费或捆绑销售,只要4S店销售经理申报,就会被赶出去,如果所有品牌都是这样,消费者就真的很幸福。事实并不像想象的那么美好。4S店代理保险,金融服务费无法多次避免。还有一点是,乘车时PDI检查费本来就要由4S店铺负担,基本上由消费者单独支付,个别车型想要加速车,还要额外支付一部分家产。这些费用都是不合理的费用,消费者可以拒绝,也有拒绝的权利。如果有争议,可以起诉。
上市车型不断增加,消费者选择范围进一步扩大,加价车辆上涨现象比以前有所改善。但是在个别中小城市4S卖场中受欢迎的车型仍然需要加价或购买4S店的美容礼包。根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所有商品必须明确标价,并指明购买的金额、数量等。根据规定内容和方法,不明确标价的情况下,或者强迫消费者接受商品和服务价格。或者,上调标价以外的价格,出售装饰或征收未指定的费用,都是追加行为,消费者可以对4S店说否,同时向当地相关部门和物价部门投诉。
调查显示,4S店的人很少能准确地说出“汽车300”法律保证和核心部分交换车规定,部分汽车生产企业、经销商、4S店不能完全执行“汽车300”规定,3360不能严格执行“汽车300”规定,只能遵守企业和4S店规定。第二,利用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例如,车主必须在指定的4S卖场进行维修,不能推迟等条件,各种条件限制三条规定的执行。另外,有权以不合理的理由强行拒绝三袋车主的权利。制造商、4S店互相推挤,不办理售后手续,拖延时间直到三袋过期,无法解决问题,最终石沉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