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二十天了,想走老板不让,说不给工资…没签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啊。兄弟们,帮我想想办法哈。

听说有那个不签合同有两倍的工资。适合我吗

1、超过一个月老板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才能要求双倍工资,你可以熬满一个月,再向工作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以未签劳动合同的名义,到时可申请双倍工资
2、如果你现在就想辞职,因为是实习期,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也可向劳动局申请补发20天工资
3、最关键要注意收集你在这个单位工作的证据,因为没签劳动合同,考勤表、公司文件上带有你签章的书证等,有人证也可,不然你的请求很难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就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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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21
1、如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加班费、辞工扣钱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0-01-21
兄弟!我要是你 我就走了 人就要大度点嘛,20天么 你想想 你如果为了这20天再继续工作的话 你接下来的日子也一样不好过! 所以 索性直接走人算了!一定有更好的工作在等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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