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0-16
你好,关于你的这个问题,单位是完全违法的。
首先,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因你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你可以随时辞职。不但这样,因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还可以主张单位支付你15日的双倍工资。
以下是《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为避免单位到时否认与你的劳动用工关系,你要提前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等。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