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入职时只需一张身份证就行了,公司没给我签劳动合同,也没给我说过要给我购买社保

微小型公司来的,我只工作三天,如今想离职,那里机器燥音太大了,耳塞也没有,我要走不干了,跟老板说过的他不肯给我走,而且早上七点半必须要到工厂上班,7.30上班中午十二点下班中间只休息一小时,然后,上班,一直上到下午六点钟下班太辛苦了,又不是固定岗位,我直接走人,要负法律责任的吗?我又没签过什么合同协议之类的,

第1个回答  2019-04-06
可以直接走,没有法律责任,三天的工建议你就不要了吧。
第2个回答  2019-04-04
直接走人。
不需要负责任。追问

因为没劳动合同,和社保的原因吗?

第3个回答  2019-04-05
没有什么许可,不许可直接走人就是了,,你有什么把柄在他手里,许你多少钱,不要也罢
第4个回答  2019-04-06
所说的你现在想不干了是可以随时随地都可以离开的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的。用劳动法来讲你们之间并没有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你可以随时随地都可以离开的。而且你上了几天班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的。你必要担心了你可以马上离开这个公司是不会负任何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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