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病假人员事业单位考核格次如何确定?

如题所述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德、勤、能、绩效4个方面,长期病假人员,因为患病未能提供劳动或者提供劳动时间短,年度考核中,可按下列办法办理:

病假时间超过6个月的,列入不参加考核人员中,不进行考核;

病假时间不足半年的,可以参加考核,但不宜评定为优秀等次,根据工作时间表现,评定为合格或者不合格。

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第四条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 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具体标准在政府人事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第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请长期病假工资计算方法

事业单位请长期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中有明确的规定:

为了适当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利于病休人员早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二)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三)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四、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行政公署副专员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四级以上的干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八级以上的干部,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病假期间工资低于三十元的按三十元发给,原工资低于三十元的发给原工资。  

六、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七、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八、工作人员工作年限的计算,按照国务院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九、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本规定由国家人事局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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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2

    病假时间超过6个月的,列入不参加考核人员中,不进行考核;

    病假时间不足半年的,可以参加考核,但不宜评定为优秀等次,根据工作时间表现,评定为合格或者不合格。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

人核培发[1995]153号

第四条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 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具体标准在政府人事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第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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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