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投诉可以拿回订金。
订金与““定金”不同。订金实际上是预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保证金、合同款、保证金或者定金,但未规定定金性质的,由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证金或者定金当事人主张存款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定金不同,定金是一种合同,不履行协议的一方将受到惩罚。
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务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到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扩展资料:
按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订金不具有定金性质,而是单方面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人民法院对支付定金的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一般来说,押金的交付视为预付款的交付。支付定金并收到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发生预付款损失或双倍返还的后果,定金只能作为损害赔偿金使用。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为保证债务履行而提前向对方支付的保证金。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交付期限由合同约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参考资料来源:
不退订金12315会管的。12315负责处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产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向市场监管部门请求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投诉由被投诉人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投诉,由其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对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由其实际经营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实际经营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无法联系到平台内经营者的,由其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扩展资料:
投诉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
3、有关证据。消费者应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4、明确、具体的诉求。对投诉要件缺乏或情况不明的投诉,消费者协会应及时通知投诉方,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再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12315-投诉须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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