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2009年以前旧固定资产如何账务处理

如题所述

帐务处理如下
1进行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货:固定资产
2收到销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
3计算增值税及附加
借: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金额*4%*50%)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增值税额*7%)
应应税额--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额*3%)
应交税额--*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额*2%)
4结转清理净损益
如固定资产清理余额在贷方,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㚈收入
如固定资产清理余额在借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㚈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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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2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相关规定,企业清理旧的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应开具4%普通销售发票,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时,只能填写在第10栏4%征收率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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