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国传统的礼治和现在提倡的法治

如题所述

传统中国基本上是一个以“礼治”维系的社会,而并非如西方社会主要依靠“法律”来治理.考察与分析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现代法治理念的内在矛盾,探求适合中国国情的从传统到现代的法治模式转换,这样的考察和探讨对于未来中国的法治建设既有其理论价值,也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本文从中国与西方政治文化基本特征的比较研究入手,对中国传统“礼治”与西方法治两种政治文化观念在历史渊源和现实意义上的差异进行认真对比分析,并通过对中国传统“礼治”一脉相承的反思和对西方法治的普适性价值的理性思考,深入考察与分析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的内在紧张与矛盾冲突,揭示了中国重建“法治”和法律秩序的三大文化障碍:即传统政治文化的“权力至上”传统对现代法治“法律至上”原则的排拒;传统“礼治”的特殊性精神与现代法律的平等性和普遍性原则的冲突;以及传统法文化的工具性取向与以保障人权和自由为目的的现代法治理念的冲突.这种冲突与互不相容进一步揭示,在中国这样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大国从事法治建设,其复杂性和艰巨性也是空前的.在历史的考察中国百年法治进展缓慢及传统“礼治”对法治建设阻碍的现象后,对现代法治模式转换进行了探讨:中国法治建设的成效,关键是取决于我们能否尽快地确立一种机制,以实现传统“礼治”向现代法治模式的转换.具体说来,应从思想观念与法律制度两方面入手,使执政者和全体公民真正接受现代法治的理念,养成尊重法律、自觉守法的习惯;同时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继承传统政治文化的优秀成果,实现政治与法律文化的创新,即完备和完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制度,健全法律体系、确立法律权威、保证司法公正、实现监督有效. 本文旨在说明:现代中国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它既要遵循共性的法治规律, 又要适应个性的国情差异;既要效法西方法治成功经验,又要承受传统“礼治” 根深蒂固的影响;既要吸纳外学,又不能割裂传统.由此,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 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承认西方法治文化的价值,从中借鉴和汲取宝贵资源,作 为构筑中国法治文化基础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应对传统“礼治”文化重新予以 定位,对原有的价值观进行重塑,将其激活,更新传统观念,对于欠缺法治成长 的精神根基,必须进行创造性的转换,吸收西方法治精华,对中西文化进行整合, 以实现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现代转换,为实现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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