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11-02
不同的公司不一样。
照你这么说的话 。除以总天数的话,那乘的话就会有周末休息的天数 。
而有的公司是除以实际工作天数,在乘以实际个人工作天数 ,不包括节假日。
前者居多。
你老板那种做法明显是不合理的。应该加上节假日的时间。要不就等于节假日是请假了。
第2个回答 2015-12-22
公司把员工的每周休息日也算做上班的。
由于单位的特殊性,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即,一周也定期或不定期休息任一天,总上班时间不超过法定的40小时。由于工作时间合法,法定公休日也已得到补休,星期天上班只是替代正常工作日,不符合法定公休日加班的要件,所以不能拿双薪。
第3个回答 2009-11-04
这样做不合法!是把休息日也算做上班处理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了——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你的每周休息日要计算加班费:2000/21.75*加班天数*200%
第4个回答 2009-11-03
你们老板是私营企业的黑心老板。太无耻了,剥削你们的劳动力,很黑很黄很暴力。
正确的正规企业(比如我们公司)的算法是:
2000/21.5*实际上班天数=员工本人本月所得薪水。
他这样做就是要让你们加班,或者不加班就不给你足额的薪水。
太可恶,很恶劣,很卑鄙,强烈鄙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