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两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期限内补足,并处滞纳金,逾期不补足的处罚款,但对不会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1、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公司必须给职工参加社保,员工在入职30天内单位就应该给其缴纳社会保险。企业如果不交社保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实际上有很多公司想尽办法不给职工参加社保,一方面是社保费一项是企业不小的经济支出,第二个一些小微企业为了生存,只有不给职工参加社保才有活下去的希望。以至于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很多企业的员工,个人申请不愿意交纳社保,或者是让员工个人写了申明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从法律角度考虑以上企业不合规征缴社保费的都是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