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账户个人账户余额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指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参保居民医保的个人是没有个人账户的。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意思是说个人可以用来在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购药等的钱,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为职员缴纳社保,而缴纳医保保费的钱则是由单位和个人各自出一部分的钱,企业缴纳的一部分进入统筹账户,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而个人缴纳的钱则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医保个人账户,是指医疗保险机构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设立的,用于记录本人医疗保险筹资和偿付本人医疗费用的专用基金账户。个人账户的余额通常被用来支付参保人的特定医疗费用。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支出;定点医院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外加年龄段补助:34岁(含)及其以下,补助210元;35-44岁,补助420元,45(含)及以上,补助630元。
医保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区别如下:
1、个人账户指医疗保险机构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设立的,用于记录本人医疗保险筹资和偿付本人医疗费用的专用基金账户。
2、统筹账户是指某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扣除划入个人帐户后的其余部分。
3、个人账户里的基金可以个人单独使用,而统筹账户里的基金属于群体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统一调剂使用。
综上所述,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是指个人账户中的本金和利息是为个人所有的,可用于支付小病、门诊费用等。基本医疗保险账户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缴费,一部分是单位缴费。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需要按照缴费基数的2%缴费,这一部分钱要全部进入医保个人账户。 单位缴费的剩余部分会进入统筹基金,统筹基金的钱主要是用于大病或住院费用,因此多半是用于报销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是分开结算的,两者互不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第二条
第三款规定;“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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