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要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基本理念:
一、幼儿为本:
尊重幼儿权益,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二、师德为先:
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
把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相结合,突出保教实践能力;研究幼儿,遵循幼儿成长规律提升保教工作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学前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幼儿教师职业理解和对幼儿的态度行为:
幼儿教师职业理解: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理解幼儿保教二工作的意义,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3、认同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
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幼儿教师职业对幼儿的态度与行为:
1、关爱幼儿,重视幼儿身心健康,将保护幼儿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2、尊重幼儿人格,维护幼儿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3、信任幼儿,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有益于幼儿身心发展的不同需求。
4、重视生活对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价值积极创造条件,让幼儿拥有快乐的幼儿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