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征文抄袭,处罚是否恰当?

公司规定每人上交一篇文章,字数不少于1000,规定时间内没有交出,罚款200元,并且在公司公告栏标示,如有抄袭,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
一员工上交文章,经查,涉嫌全篇网络抄袭,该员工不能提供原创证明,公司决定对其罚款1000元。
请问:此决定是否合理,有什么法律支持?

员工不是记者,不是作家,要求每人上交一篇文章,且有具体要求,这本来就是强人所难。还要设定各种处罚条款,更是错上加错。

无需什么法律条款的支持,如果仲裁或诉讼,应由公司举证,制定“每人上交一篇文章,字数不少于1000,规定时间内没有交出,罚款200元,并且在公司公告栏标示,如有抄袭,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的法律依据,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处罚自然就是错误的。公司是不可能找出这个告示的合法依据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0-01
罚款是行政处罚,罚款的规定必须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能由单位进行制定;罚款也必须由行政单位给予执行。
你公司是企业,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更无权设立罚款项目,因此,该罚款是无效的,得不到任何的法律支持,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支持《行政处罚法》、《立法法》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09
公司有权进行小额罚款但累计不得超出月工资的一定比例,法律依据为
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励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有权对职工实施罚款。该条例第11条规定:“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该条例第12条还规定,对于职工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这就是说,对于职工的罚款应当是一次性的而不应当是连续性的。 该条例第16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该条例第19条规定:“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该条例第20条规定,职工受到经济处罚:“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从以上这些规定来看,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在对职工行使罚款权(经济处罚权)时,在罚款适用的情形和范围上、罚款适用的次数、罚款额的幅度上以及罚款的处罚程序上,都有了比较具体的法规依据。
--------------------------------------------------------------------
罚款超出月工资比例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0-09-30
公司对员工乱罚款,属于变相的克扣员工的劳动所得,已经违反劳动法中不得克扣工资的相关规定。
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