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见习生,公司要在我工资里扣掉700块工装费,请问我该怎么办呢?劳动法可以保护我的权益吗?

您好,我是应届毕业生,签过见习协议,工作一个月以后,我要离开公司,公司在我的工资里扣除了700块钱,经理说这是赔工作服的钱,还说这是规定,如果在公司干不满一年,就要赔工装费,但是我根本不知道。之前签过一个要服从公司一切安排的协议,但里面没提到要赔钱,请问公司这种行为触犯《劳动法》了吗?具体是哪条呢?如果他不退钱给我,我该怎么办呢?
没看过公司制度,但签了一堆协议,其中没有提过辞职要赔钱的协议,也没有说工装要收费,见习协议我这也没有。但有人说劳动法不保护见习生,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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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30
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去,相信你一定会讨回公道的。
希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我在任务,望能采纳我的答案。
第2个回答  2010-09-30
公司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九条:企业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你应当去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解决
第3个回答  2010-09-30
工装费是违法的。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直接起诉
第4个回答  2010-09-30
肯定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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