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3-10-17
我朋友被另一个叫去帮忙打架,打的时候,是那个人先拿砖头打我朋友了,我朋友拿刀砍了那个人手上一刀,伤口是轻伤偏重。打完过后,在公安局,叫我朋友打架的那个人,把责任全推给我朋友了(打是我朋友要打的,人全是我朋友叫去的,刀也是我朋友的,砍也是我朋友砍的等等)。 而我朋友家经济很困难,他爸妈都不在了,就靠他奶奶,捡点废品来维持生活。 现在我朋友已经被关了一个月了,刑也还没有判。 而且他脾气很勥的那种,在看守所里,那些管教叫他说出来,他就是把责任全包下来了。(叫他打架的人没有贿赂我朋友等之类的) 这种 如果被判刑,会被判好久呢? 如果 不判, 还要被关好久呢?
没有案底的,打时候是那个人先拿砖头打了我朋友一砖头,我朋友才拿刀的。
那就是说是初犯了,这个是个酌定从轻的情节,不是一定!另外,对方也有过错,这也是个酌定情节!还是积极赔偿吧,再争取个酌定情节!
和受害者商量下吧,多少赔偿点,取得谅解是最好的!因为你兄弟都是酌定从轻情节,这个就法官自己去把握了!
年满16就要对所有的行为负责了,不够没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这个,法律规定要从轻处罚,放心吧,很有可能是缓刑!
对了,如果答案满意,麻烦给个采纳,呵呵!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