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超过八小时违反劳动法吗

上班超过八小时违反劳动法吗

法律分析:
一天工作超过8个小时,不给加班费的情况下是违法的。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上班时间的,用人单位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另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天上班超过八小时的情形,属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度,即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这是标准工时。但是,由于生产、工作等需要,用工单位在征得工会同意的前提下须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但是加班也不是无限制的延长工作时间,用工单位要根据劳动者的身体状况适当延长一至三小时。如果用工者要求员工加班,应按时薪的1.5倍支付报酬,就是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标准支付报酬。不然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2.对于特殊行业,例如铁路、航空、邮电、勘探等,符合条件的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可以实行不同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衍生问题:
用工时间每日超过8小时可以解除合同吗?
不是不能超过8小时,而是如果有超过的部门需要按照加班工资计算,如果劳动合同里面规定每周正常工作40个小时,如果有加班情况按照国家法定规定支付加班费,那么就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上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劳动合同上应当写上超过8小时以外的,应当算作加班,对于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其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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