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孩子生病我赶回老家照料,在老家上网不便我就短信请假,并打电话给我的直属领导。这期间公司私自调动了我的工作,让我去北京或上海公司就职。由于孩子病还没好,我就拒绝了这次工作调动。结果公司以我不服从安排并且旷工为由将我清除并拒不赔偿,请问公司的作法合理吗 ?我能否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