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打伤,有限制多久时间内起诉赔偿有效吗!

鉴定伤情是轻伤,打我那个人现在已被拘留,律师说要我去做伤残鉴定后才能起诉!但是司法鉴定机构说要3个月后才能鉴定!我想知道3个月后公安机关会不会把他放了,我还能不能起诉索要赔偿!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所以,你亲戚身体受到伤害诉讼时效是一年。从知道被伤害时开始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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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1
不会。既然鉴定为轻伤。就足以让他坐牢。而伤残鉴定不是主要的。只是确定赔偿数额问题。就是索赔多少问题。
第2个回答  2015-09-08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3个回答  2013-10-21
人体受伤害的起诉维权时间是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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