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方式
二手房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通过买卖方式将已取得的房屋转移给购买人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登记:买卖双方到中介机构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
2、调档:卖方拿着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如果托委给中介,就是他们的事了。
3、验证:中介机构审核卖方身份证及房产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留存证件复印件备案。同时实地考察、掌握房屋详情,初步估价,为确定售价提供参考。
4、签约:验证核实房屋后,中介机构分别与售房人和买房人签订委托出售、购房协议。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的价格及相关事宜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交纳委托费用。
5、中保: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中要与中介机构共同签订《中保合同》,并交纳中保费。卖方提交房屋所有权原件及复印件、人名章等。买方提交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人名章等。
6、交款:买方将房款在过户前三日内全部存入中保方指定的账户。
7、过户: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然后,中保方在买卖双方对产房产确认无误后,将房款给付卖方,卖方也必须将房屋腾空,将钥匙交与买方,三方进行中保结算。
二、赠与方式
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具体流程如下:
1.房屋出赠人和受赠人订立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规范形式。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进行索取。
2.办理公证和房权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然后用公证书来办理房权证。
3.房子的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交有关的税费。
4.办理房子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三、继承或遗赠方式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根据遗嘱或继承相关法律途径获得被继承人名下房产的一种方式。根据《继承法》,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房屋遗赠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将个人房屋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具体流程可分为两步:
1、公证处
首先,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
2、房地产管理中心
办理完继承权公证之后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房地产权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以及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房地产中心进行继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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