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级以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是什么?

如题所述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在职级比例内逐级晋升,(省级及以上一级巡视员一般15%,二级巡视员15%,调研员基本不受限;地市级一二级巡视员不超过5%,一二级调研员15%,以下不受限)公务员晋升职级须达到下列任职年限条件:

晋升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二级巡视员或者厅局级副职4年以上;

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晋升—级调研员,应当任二级调研员或者县处级正职3年以上;

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

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四级调研员或者县处级副职2年以上;

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二级主任科员或者乡科级正职2年以上;

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四级主任科员或者乡科级副职2年以上;

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扩展资料:

职务与职级并行是新时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坚持持续激励原则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建立持续激励机制,坚持工资制度改革与职务职级改革同向发力。

职级不止于“职级序列”,它还可以与领导职务互相转任和兼任,覆盖“职务”即领导职务序列。其次,职级序列的另一个功用在于职级成为公务员工资等待遇水平的基本决定要素,同非领导职务相比发生了功能上的变动。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日报网-如何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中研网-2019年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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