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盖的是分公司的章,离职证明是否可以用总公司的章?

劳动合同盖的是分公司的章,离职证明是否可以用总公司的章?

离职证明可以用总公司的章。分公司的合同能盖总公司的章,不过也可以盖分公司的章,虽然说分公司是没有独立的法人,但是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可以对外进行经营,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比如说劳动合同、销售合同等,在签字完成时就已经生效。
法律分析
企业为了业务发展需要,会在不同的区域设立分公司。虽然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但却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分公司加盖印章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负责。为了防范风险,应当加强对分公司印章的管理。分公司的合同可以盖总公司的章,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隶属关系,并且由于分公司是没有法人的,所以可以由总公司盖章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分公司的合同可以盖总公司的章,可以把合同签字的地方写的是总公司名字并且盖的总公司章,视为总公司对合同的确认,当然是有效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如果依法领取了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有权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只是由于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发生矛盾或纠纷,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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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10

没有任何问题。总公司完全可以代表分公司。

分公司的概念 

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8-05-10

这个很好解释: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时盖分公司的公司是经总公司授权,劳动合同关系成立;离职手续盖总公司的章是总公司收归人事管理权限,由总公司解除的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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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5-10
可以。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由总公司承担责任,总公司可以代表分公司。
第4个回答  2018-05-10
这个是不可以的,公章不一致无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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