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借给朋友开,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有责任吗?

将出借时手续齐全的车辆借给朋友开,答应只借两天,没有借条,结果到期没还,朋友跑路了,至今找不到人,现在车辆保险已经过期,而且我也无法为车辆继续购买保险(行驶证在车里),在这期间,车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这种情况下车主原则上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事故的受害方能够证明车主对车辆的出借行为存在过错的,车主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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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司法解释第九十条 【机动车出租人、出借人的过错认定】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是指出租人、出借人怠于审查承租人、借用人驾驶资质,或者隐瞒或者未告知机动车故障等。机动车使用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属于连带责任,应当适用本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确定侵权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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