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证得到之前,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谁?开发商还是业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6-06
俗称大土地证)要进行分割到户。因此在本案中虽然房屋在建造过程中是事实上的物。业主与开发商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在登记后生效,该开发商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整栋楼或小区,在业主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即房屋在业主取得所有权之前不存在所有权人。
而土地使用权在业主取得房屋产权之前属于开发商,而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开发商亦未曾登记为所有权人、变更等需要登记的,该不动产并不存在权利人登记的情况。且在业主取得房产证前,但是在法律上其并不具有完整的物的属性,该房屋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
在业主取得产权之前,业主为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为开发商原始取得,业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同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第2个回答  2021-06-06
首先,我国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确实实行的登记主义,不依法登记不发生效力。房屋属于不动产,依法应当登记。

但是,要注意,不动产物权登记是一个原则,既然是原则,那么当然就有例外。比如说,自己建造的房屋,虽然没登记,但是房屋一旦建成,建造者当然享有所有权;再比如,继承而来的房屋,房屋还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但是自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已经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还比如,法院判决房屋归某人所有,则自判决生效之日,其同样取得了所有权,亦不已登记为取得所有权的必要条件。

其次,不动产登记簿,或者房产证只是产生推定的效力,也就是说,不动产登记簿和房产证上记载的权利人,推定为房屋的所有人,但是该推定是允许被推翻的,只要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果认为房产证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经记载的权利人同意,可以更正;不同意的,可以进行异议登记,然后通过诉讼。

按照一般的不动产所有权确定规则,貌似房屋此时还应该是开发商的,毕竟还没有进行房屋的变更登记,房子还没有变更到业主名下。但是,我们先按照常识来判断一下,业主支付了购房款、各种税费、开发商也通知了收房、业主也验收,甚至已经实际居住了,这时候说这个房子不属于业主,实在大违人们的一般生活经验,更是置公平正义于不顾。

其实,这种情况,同样是所有权取得的一种例外,对此民法典亦有所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房屋价款支付凭证、交房通知、验收凭证以及事实上的居住使用均构成该条所称的相反证据,依此可以确定房屋产权此时已属于业主所有。

所以,虽然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开发商拖延办理房产证,但是不要担心,在核心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上没有争议,房子就是你的。
第3个回答  2021-06-06
按照一般的不动产所有权确定规则,貌似房屋此时还应该是开发商的,毕竟还没有进行房屋的变更登记,房子还没有变更到业主名下。但是,我们先按照常识来判断一下,业主支付了购房款、各种税费、开发商也通知了收房、业主也验收,甚至已经实际居住了,这时候说这个房子不属于业主,实在大违人们的一般生活经验,更是置公平正义于不顾。

其实,这种情况,同样是所有权取得的一种例外,对此民法典亦有所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房屋价款支付凭证、交房通知、验收凭证以及事实上的居住使用均构成该条所称的相反证据,依此可以确定房屋产权此时已属于业主所有。

所以,虽然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开发商拖延办理房产证,但是不要担心,在核心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上没有争议,房子就是你的。
第4个回答  2021-06-06
房产证是购买房产行为有效、合法的证明,是构成完整房产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房产的重要证件之一,而如今购房者一般都是在开发商的协助下办理的房产证,假如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
房产证是开发商办还是个人办

1、一般情况下,新建房屋开发商是统一为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然后给业主们开具相关收费单据。知道开发商提前收取契税、维修基金是否作为办产权证之用,可以通过向其索要发票来证明。

2、此外,业主可以自行办理分户产权,但需要开发商先办理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就是我们常说的“确权”。

3、按照规定,在房屋竣工90日内,由开发商向登记机关申报,经过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4、通过确权后,开发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这个过程只能开发商来办理,所以业主须确定开发商是否对一期工程进行了初始登记。
第5个回答  2010-09-07
最佳答案: 属于个人!

因为你们已经签定了购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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