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落户上海,配偶随迁,随迁的条件都满足,就是户口性质的问题卡住了,办理中心需要一个非农业证明,但是江苏在2003年就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的区别统称为家庭户,通过查询,配偶在2003年之前是农业户口,因此非农业证明开不了,并且江苏目前不办理农转非,请问目前上海对于人才引进类农业户口落户上海有什么样的政策? 通过别的途径查询到可以写一份保证书说明自愿放弃农业户口,办理农转非给上海户口办理部门,可行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