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高铁晚点4个小时没有补偿。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如果因天气、突发事件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列车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属于合理延误,给旅客、行李或货物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承运人只要采取了一切必要措施补救,就无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二十六条 遇有下列情况可延长车票的有效期:1、因列车满员、晚点、停运等原因,使旅客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站时,车站可视实际需要延长车票的有效期。延长日数从客票有效期终了的次日起计算;2、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或经车站证实时,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超过10天,卧铺票不办理延长,可办理退票手续,同行人同样办理。动车组列车车票只办理改签,不办理有效期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