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生病期合同到期公司不与续签合同的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生病在法定医疗期内的,原劳动合同应当续延(不是续签)至法定医疗期满为止,然后再看劳动者是否还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还有其他情形,那么原劳动合同还要续延至该情形消失时为止,然后双方再确定是否续签。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1.1后的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未满法定医疗期而用人单位直接终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属于单方面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赔偿二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基数按照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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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03
员工在生病期间,由于合同到期了,企业是可以跟员工不续签合同的。但是就算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不能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还是要按照正常的方式来发放工资的。
第2个回答  2020-06-03
员工生病期间的合同到期了,公司如果不与他续签,那么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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