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试用期是一到两个月,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月了,我想辞职,但是人事部不给离职表我填,说老总什么时候批准我走人事部才给我填离职表。我跟老总说我下个月不做想辞职了,她只是让我跟经理申请,她也不愿让我离职,而且经理说不批。我直接走人还有半个月的工资没给我到时候还有钱拿吗?
规定是每个月17号发工资的,每个月还压工资两百。也没有工资条给我看,直接现金发工资。入职时还要签自愿不购买社保的证明,也没签订正式合同,我到底要怎样辞职呢?工资还能拿吗?
那我到时直接走人要负法律责任吗?因为旷工三次当自动离职的。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但公司还是不批准我走了还有工资拿吗?难道公司不让我走我就得一直在那工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