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实验)》中“书法·篆刻”的成就标准。

如题所述

【答案】:(1)积极参与书法或篆刻活动。
(2)恰当地使用书法或篆刻的术语,以自己的观点评论古今两件以上的书法作品或篆刻作品。
(3)识别三种以上的书体,例如,楷书(颜体、柳体、欧体等)、行书、隶书等,或篆刻的风格特征,了解我国书法发展的基本轨迹及与传统文化的关系。
(4)初步掌握一种书体的书写规范或篆刻的一般技法,创作两件以上的书法或篆刻作品,表达自己的思想和个性。
(5)以多种形式大胆地展示和交流,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自己和他人的书法作品或篆刻作品进行评价。
(6)在研究性学习之中,学会处理一个书法与其他学科相联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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