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换了但是公章还在,原来的劳动合同还生效吗?

公司法人换了但是公章还在,合同还生效吗?现在公司安排我到别的部门工作合理吗,如果不去别的部门工作,公司是不是要解除合同然后赔偿给我?

一、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律师意见: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2、在哪个部门工作,如合同中有约定,一方变更合同应经对方同意,否则属违反约定。如合同未有约定,或约定了服从单位安排,则应服从单位安排。3、公司是否解除合同我们尚不能判定,这是公司自己的决策。4、公司如对不符合解除条件的人予以解除,应予以经济补偿。5、双方如有争议,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风险提示: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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