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怎样才算证据确实充分

如题所述

  刑事案件证据确实充分的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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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20
本律师认为本案根本不是证据单薄的问题,而是公安机关有意不依法公正查处的问题。一、本案只要具有受害人的指控和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就应控制住嫌疑人。因为这已经是刑事立案侦查实施刑事拘留措施的初步证据。二、刑事案件中不需要受害人提供证据证明,受害人只需提供线索即可,公安机关不能受益于于纳税人,还要纳税人帮他找证据,这样的警察自然属于不称职的。四、能够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证据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证据有以下几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八)电子数据。以上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经查证属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五、公安机关拒不查办犯罪嫌疑人的救济。由于已经立案,但是局部采取措施,不追究刑事责任,则公安机关可能涉嫌徇私枉法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就这种情况而言,你好言相劝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不愿意采取措施的,你可以向当地检察院举报,也可以向当地纪委举报,要求查实徇私枉法的行为。六、关于你们“在对方档口”被打是否成为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障碍问题。可以肯定的说,这不是借口,即便你们在对方档口,也不能免除他们殴打人致两人轻伤的刑事责任,除非你们首先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基于为避免遭受侵害而制止不法侵害,属于正当防卫,否则他们就是不折不扣的故意伤害,没有任何理由。而且他要举证证明他们是正在进行正当防卫,这不是他们口头这么讲,就能被认定的,毕竟口说无凭。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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