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9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是指形式上似乎构成某种犯罪,但其目的是排除现实的具有社会危害的行为,并不具备社会危害 性,因而不认为是犯罪行为。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主要有正当 防卫和紧急避险。


《刑法》第20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条规定,正当防 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对不法侵害行为即犯罪行为(如行凶、杀人、抢劫、强 奸、绑架等)才能实行防卫,对于合法行为(如公安人员追捕逃 犯,逃犯反抗不是防卫而是拒捕)是不能实行防卫的。公民扭送正在实施犯罪的人,被扭送者或第三人不能进行“防卫”。


(2)  当不法侵害行为正在实施时才能防卫。不法侵害尚未实 施或者已经结束,就不能实行防卫。


(3)  实行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 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对于非法利益和违法行为不能 实行防卫。例如,边防警察检查走私船只,走私者不能为自己的
非法利益而拒绝检查。


(4)  正当防卫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伤害无辜的第 三者。例如,甲伤害乙,只能对甲本人实行防卫,不能对甲的亲属进行防卫。





《刑法》第21条规定,紧急避 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 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采取的。这种危险包括来自人 的生理原因或他人的不法侵害,自然的力量以及动物的侵袭等。 被保护的利益必须是合法的权利,否则不能实行紧急避险。 


(2)  是危险正在发生的时候所采取的紧急措施。危险尚未到 来或者危险已经过去,就不能采取紧急避险措施。例如,远洋货 轮在海上航行时已经收到大风警报,且海浪已经袭来,只有这时
船长才可以下令将一部分货物投人海里,实行紧急避险。大风未 来或大风已过,就不能实行紧急避险,否则就会出现假想避险和 避险不适时的问题,可能构成犯罪。


 (3)  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紧急措施,如果有其他方法 避免危险,就不能采取紧急避险。还以上述远洋货轮为例,如果 危险出现时可以采取将货轮靠岸或驶人海湾躲避的办法排除危
险,就不能采取紧急避险。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