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的应届毕业生是如何界定的?

如题所述

2020年江苏省属事业单位招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占总数的71.6%,南京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占总数的76%,今年事业单位招聘对应届毕业生来说非常友好。

今年3月11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事业单位招聘向应届毕业生大幅度倾斜其实早在意料之中。


不过,应届毕业生不仅仅是指2020届毕业生,关于应届毕业生的界定,最近有很多学员表示不是很清楚,今天小编统一在这里给大家答疑解惑。



关于应届毕业生的界定,官方公告是这样表述的:

1、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3、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4、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5、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应届毕业生常见问题:

2020毕业生,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吗?

针对这个问题:小编给南京、省属的政策咨询部门都打了电话。回答是:南京这边说:如果还没有去企业报道、工作、签订劳务合同,可以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省属那边说:这种情况可以算做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不可以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由此可见,不同部门对于应届毕业生的解释、落实可能会存在差异,所以小编我给大家的建议是:报考之前咨询下对应的政策咨询部门,详细说明自己的情况:三方签署情况、是否去企业报道、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档案所在地等情况同时并录音,之后再进行职位报考,这样比较踏实一些。今年主要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如果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可选岗位还比较多的,否则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岗位少、竞争大。所以如果疑问,一定要跟政策部门、招考单位电话核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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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8

2021年公务员考试中怎样界定自己是不是应届毕业生?

第2个回答  2018-09-03
一般事业单位要求的应届生是当年6月份毕业的学生,而不是下一年的毕业生,事业单位考试今年是改革试行的,有专门的公职类考试书籍,今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有的地市考公共基础知识,国考一般在下半年11月份左右,省考一般在上半年4月份,考试科目都是行测和申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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