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校有权利开除学生吗?

学生多门不及格,大学学校是否有权利勒令学生退学?

什么事情都要按法律来。首先,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1990年1月20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7号发布)学校是有权力的。
第六节 退学
第二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一学期或连同以前各学期考试成绩不及格课程有三门主要课程或四门(含四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二)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退学规定学分数者;
(三)连续留、降级或留、降级累计超过两次者;
但是!1990年的这项法令已经废除了!!!!!!根据最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学校没有资格开除你!
教育部令
(第21号)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2月4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周济

第五节 退学

第二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六)本人申请退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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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8-28
只要他的学生守则里有明确的写出,在校期间有多少门不及格就要开除的话,如果违反了,学校都按章程的步骤通知你,再让你填表,再盖章,就有合法的权利开除了
第2个回答  2006-08-28
只是没有孝及格,学校没权力开除学生,他敢开除,老子把那校长都要杀了 .
第3个回答  2006-08-29
所以进了大学还是要努力学习的。
第4个回答  2006-09-03
有这个权利的!

作为一个学生,自己的课程多门不及格,那么说明你不适合读!所以学校有权利勒令学生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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