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销售无责任底薪套路--无责任底薪真的是不开单也能拿吗?

如题所述

揭秘销售界无责任底薪的真相:无责任底薪,开单才能拿吗?</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销售行业里悄然盛行一种看似诱人的无责任底薪模式。然而,这种模式背后隐藏的复杂策略并非如表面那么简单,让我们深入剖析其中的两种常见手法。


首先,房地产行业的例子往往以最低工资标准(比如2000元)为底薪,但这往往不足以支撑外来务工者的基本生活成本。企业会巧妙地添加“保障性底薪”,通常在最低工资的基础上加几百到上千元(比如1500元),然而这个“保障”是有条件的。比如在试用期三个月内,如果前两个月没有业绩,第三个月开单后,员工的提成(比如5000元)将用来填补之前保障性底薪的总额,即3*1500元,实际到手提成只有500元。这就是第一种手法,企业利用借贷形式变相压榨。


另一种手法更为狡猾,企业会以代理合同而非劳动合同与员工合作,这常针对法律知识匮乏或警惕性不高的劳动者。这样的合同中,员工被视为独立代理人而非员工,成功开单后企业支付的是佣金而非工资。企业还可能附加借贷协议或早期支持协议,暗示员工的“初期收入”是借款而非应得薪资,需要通过提成来偿还。一旦关系破裂,企业可能选择以第二种手法的法律漏洞追偿,尤其在某些如POS机销售这类行业,隐蔽性强,员工往往孤立无援。


面对这样的情况,求职者应保持警惕。如果你遇到企业提供这样的“无责任底薪”结构,实质上可能是最低工资加上免息借贷的包装。只有在你接受这种薪酬结构的前提下,才可考虑入职。此外,签订合同时务必审慎,特别是空白合同和劳务合同,这些都是可能的陷阱。


对于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和应对策略,可以参考我的其他文章,如:“陌柏星辰:未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空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只有一份?详析法律风险与策略”。


最后,我们要明确,无责任底薪的存在并非没有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强制规定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求职者在选择时,既要考虑经济利益,也要关注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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