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没跟我说有实习期,就口头上达成协议约定了工资和休息日。后来我问怎么不放假?回答你现在是实习期。可是当时面试时没有跟我说先实习啊。还有既然是实习,为什么没有师傅?整个公司只有我一个人,所有的杂七杂八的事都是我一个人干。没有签书面合同,我担心所谓的实习期快满时突然辞退我,这样我就白干了,因为我知道法律上实习期没有工资,实习生不属于劳动方,不受劳动法保护。可是我都毕业好几年了,而实习生不是指应届生或在校生吗?为什么现在给我定个实习生的头衔,又什么不教我?这是个私人小公司。我该怎么办?如果我不干,我家人就让我去干服务员活,而我的身体干服务员,跑来跑去承受不了。这个虽然杂事多,但基本都是脑力劳动。去别的公司人家不一定要,我没有大学毕业证,(因为我大学没读完因特殊原因主动申请退学了,所以没毕业证。)我好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