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需要合并扣税吗

如题所述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合并到综合所得一起扣税。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合并扣税规定:

1、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将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扩展资料:

劳务报酬扣税规定:

1、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应当按相关方法(具体方法等政策)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如属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3、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4、劳务报酬属于外部劳务服务,个人向单位提供劳务服务,属于增值税范畴,应开具普通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税务局-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都合并一起作为综合所得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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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4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不能合并扣税。

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税,3500元速算扣除数。如个人在两处及两处以上任职,同时取得工资、所得的,

单位各自按照3500元速算扣除数计算个税,由个人自行去税务机关合并申报,即将所得两处及两处以上的所得合并处理,一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每次劳务报酬所得额>20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有加成征收)

扩展资料: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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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3-13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不能合并扣税。
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税,3500元速算扣除数。如个人在两处及两处以上任职,同时取得工资、所得的,单位各自按照3500元速算扣除数计算个税,由个人自行去税务机关合并申报,即将所得两处及两处以上的所得合并处理,一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每次劳务报酬所得额>20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有加成征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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