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保密的。让你留电话和姓名是为了让职能部门联系你,更好的解决问题,或者是可以根据你提供的电话姓名查询你之前有没有反应过此问题,是怎么解决的,也算是为了更好的帮助解决问题。
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扩展资料:
1、市民服务热线实行“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理”的工作机制。市民拨打“12345”热线电话后,电话首先由呼叫中心热线受理员接听。
2、热线受理员接听群众来电后,对能直接解答的咨询类问题,依据知识库信息直接解答,不能直接解答的咨询类问题及求助、投诉和建议,及时转交相关区县、部门办理。相关区县、部门及时妥善办理来电事项并回复市民,同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市民服务热线。
3、拨打市民服务热线的注意事项:来电诉求须事实清晰,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诉求事项如涉及党委、人大、政协、军事、司法机关范围的,市民应直接向这些单位的信访投诉部门反映;诉求事项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法院两审或已判决),市民应直接向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市民应直接拨打110、119等应急电话。
参考资料:12345市民热线——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百度百科
不会泄露个人信息,让你留电话和姓名是为了让职能部门联系你,更好的解决问题,或者是可以根据你提供的电话姓名查询你之前有没有反应过此问题,是怎么解决的,也算是为了更好的帮助解决问题。
12345:政务服务平台。
办理程序:
来电登记接到来电应在"市长公开电话值班记录簿"上认真记录来电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来电时间和内容。
来电办理:
1)直接办理。对政策规定明确的问题,应当立即向来电人作出解答;需归口办理的问题,可告知来电人直接向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反映或通过电话直接连线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公开电话办理,并进行跟踪督办。
2)转办。对有代表性并产生一定影响的问题,应以电话或书面交办单形式,转请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并告知来电人;对群众反映涉及面广、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归纳整理后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再按领导批示及时转请有关部门办理;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问题,由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明确一个部门牵头办理,也可由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办理。
3)重大事项处置。群众电话报告的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核实情况,并按《市政府值班室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工作制度》处理。
来电反馈
1)承办回复。凡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转办并要求回复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结果;对难度较大的事项,在征得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同意后可以延长,但最多不能超过30个工作日。对重大、紧急问题的办理,要随时反馈。
2)答复群众。承办单位和部门将办理结果回复后,有条件答复反映人的,可由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利用电话或书面形式将办理结果答复反映人,或由承办单位和部门将办理结果直接答复反映人。
督促办理
1)对承办单位超过办理时限要求的,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及时进行书面督办,限期办结回复。
2)对办理不认真或没按要求办理的回复,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应提出具体要求和意见,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限时回复。
3)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意见不一致时,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应及时请示领导,按相关领导的批示意见处理。
4)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视情况可直接组织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现场查办。
信息采编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应注意收集整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带有普遍性、指导性的意见、建议,通过《每日值班综述》、《值班专报》等形式及时反映和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通报程序
1)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定期对群众反映问题的交办情况、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回复情况进行通报。
2)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和突出问题的办理结果进行公布。
立卷归档对电话记录、交办回复记录、会议材料、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